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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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工商联成立于1985年,成立时称“内蒙古工商联伊盟办事处”,1993年更名为伊盟工商联,1996年经批准,加挂“伊盟民间商会”的牌子。2001年撤盟设市时,伊盟工商联(民间商会)正式更名为鄂尔多斯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一个机构两个牌子。

  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本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按照《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基本职能与任务是: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有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 

  2、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密切与会员的联系,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表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3、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4、充分发挥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助手作用和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协调作用。  

  5、充分发挥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所属行业组织的管理工作。  

  6、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7、为会员提供培训、融资、科技、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提供对内、对外经贸交流服务。  

  8、加强与全国各地工商联(商会)组织的联系。  

  9、加强自身建设,体现特色,提高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能力,增强凝聚力。 

  10、依法加强会产管理,办好会办服务事业和经济实体。 

  1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 

  贯穿于工商联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12、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和自治区工商联及市有关部门的委托事项。     

  目前,鄂尔多斯市工商业联合会下设办公室、会员部、经济部、非 公党建办4个内设部室,鄂尔多斯市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1个二级事业单位,共有干部18名。2022年4月,鄂尔多斯市工商业联合会召开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执行委员会,执委会组成人员348名,其中主席(会长)1名,常务副主席1名,专职副主席(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兼职副主席28名,兼职副会长22名,常委63名,执委23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