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市法院召开司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座谈会"> <font color="#000000">鄂尔多斯市市法院召开司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座谈会</font>_鄂尔多斯市工商联合会(总商会)
鄂尔多斯市市法院召开司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9-02-19 文档来源: 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19日,鄂尔多斯市法院组织召开司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座谈会,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红艳,市工商联主席聂永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法院副院长李梅荣主持会议,市法院副院长郃忠平及市法院研究室、办公室、执行实施合议庭、金融审判合议庭、民间借贷审判合议庭、农牧矿业与资环合议庭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兴泰建设集团、万正投资集团、新维控股集团、鑫海房地产开发集团、铭鑫房地产开发公司、东联文化旅游集团等11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11位民营企业家代表结合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畅所欲言、坦诚交流,对法院系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围绕进一步服务保障鄂尔多斯市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树立公平公正审判理念,加强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力度,慎用“限高”、“挂失信”等意见建议。 

 

  李红艳认真听取了每位企业家的发言,就企业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梳理解答。她说,全市法院系统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真真切切为民营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工商联和法院要对民营企业在依法治企、加强法律服务等方面加强引导和帮扶,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法院制定出台了《全市法院司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14项具体措施,全方位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下一步,全市法院系统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总结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与各部门联动,全力以赴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聂永胜对法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系列措施予以了充分肯定。他说,市法院召开此次座谈会,充分发挥了司法审判职能和工商联作为企业“娘家人”的纽带作用。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是法院和工商联的共同责任,要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和平等保护基本原则,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引导企业家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企业家法治素养;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多举行类似的会议,畅通民营企业与司法部门沟通渠道,推动民营经济领域法治建设,共同为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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