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3日至7月15日,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市工商联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工商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中共鄂尔多斯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重温、及时进行学习研讨。7月29日,召开2022年第9次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进行研讨。11月4日,重温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商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机制,建立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工作台账,形成了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宣传培训、督促落实、跟踪问效的工作闭环,定期报送贯彻落实情况台账。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国工商联和自治区工商联关于商会改革工作的精神进行再学习再传达,深刻理解商会改革工作和工商联在推动所属商会发挥作用中的重要性。二是制定《鄂尔多斯市工商联(总商会)直属商(协)会管理考核办法》,10月25日召开直属商会座谈会暨商会考核方案和诉求办理制度征求意见会,充分征求商(协)会意见建议,经10月26日召开第13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审议后正式印发,并对直属商会进行2022年度考核。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对标先进、追赶超越”决策部署,将温州定为对标对象。组织全市9个旗区工商联负责人、商(协)会及企业家代表赴温州、龙岩实地考察,深入了解两地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完善政企沟通协商机制、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方面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形成了《对标先进追赶超越 锚定目标推动发展—赴温州、龙岩学习考察报告》;8月2日,被全国工商联选为全自治区唯一一家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经验推广试点单位,草拟《对标温州模式促进新时代“两个健康”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鄂尔多斯市“万企兴万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整村推进专题研修班,深入学习美丽乡村、数字乡村、三产融合等先进经验。在全市工商联系统和民营经济领域开展“互学互促”活动,全市9个旗区间累计开展17次互学互促活动,带动500余家民营企业互通信息、交流合作。四是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工商业联合会民营企业和商会诉求反映问题办理制度》,10月26日制度向外公布后,已办结2项涉企问题。 3.党组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执行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学习,9月30日,组织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学习。二是完善党组工作基础,制定《中共鄂尔多斯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对目前涉及议事决策的6项制度进行梳理,修订《中共鄂尔多斯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鄂尔多斯市工商业联合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制定《文件印发和会议议题提交流程》。三是统筹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2022年召开的13次党组(扩大)会议中,业务工作议题数量占70%以上。 4.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工商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鄂尔多斯市工商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二是强化督导考核。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2022年,在党组会议上2次对自治区、市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进行传达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2年市工商联工作要点,同业务工作同时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成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10月16日,市、旗(区)两级工商联组织动员广大民营企业负责人和商(协)会负责人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聆听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民营经济领域累计收看现场直播11100余人次,市工商联累计编发11期民营经济人士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心得体会,推送民营企业负责人观后感89篇。11月3日至12月4日,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3000余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和商(协)会负责人参加 7期党的二十大精神线上专题辅导班,推动民营企业和商(协)会负责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11月10日,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联合举办“打造同心圆 共话党建圈”主题沙龙活动,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发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新活力。四是加强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把对民营企业家教育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2期。举办民营企业家大讲堂、民营企业家沙龙、“建设书香企业 助推高质量发展”主题读书会等品牌活动25期,参与人数10000余人次。五是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利用专题辅导、调研指导、云端学习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和民营企业中的党员厚植爱党爱国情怀,坚定发展信心决心。用好各类红色教育资源。9月16日,组织鄂尔多斯外埠商会负责人赴湖北省武汉市革命博物馆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重温红色历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干好商会工作的责任感。9月19日至23日,组织民营经济人士赴城川民族干部学院进行培训,通过开展体验式、沉浸式现场教学,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感染力。 5.落实保密工作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保密教育。将保密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体学习内容,召开保密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二是把保密制度执行落实作为保密工作的重要推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开展自查工作1次。 二、整治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到位 6.服务联系非公企业主观能动性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鄂尔多斯市工商业联合会民营企业和商会诉求反映问题办理制度》,经10月26日召开第13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审议后正式印发公布。二是联合鄂尔多斯市非公有制经济研究会编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文件汇编,并在调研、座谈等活动中广泛发放,提升民营企业对有关政策的知晓度。在公众号增设涉企政策直通车专栏。与税务局、人社局等多家部门合作,制作惠企政策直通车宣传视频。三是积极组织民营经济人士参加重新理解企业家精神、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蒙商大讲堂、惠企政策大宣讲等系列线上培训。四是对直属商会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开展商会间互学互促活动,对商会建设、管理进行全面调查。制定并印发《鄂尔多斯市工商联(总商会)直属商(协)会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商会会员年均增长目标、商会规范化建设要求和奖惩办法。 7.商会会费收支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会费管理人员对《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现金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进行学习,对会费从严进行管理,并严厉禁止借款行为。二是对相关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增强财务人员守法自律意识。三是2022年10月,对财务事项进行全面自查,规范资金使用。四是修订完善《中共鄂尔多斯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鄂尔多斯市工商业联合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明确将会费使用相关事项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需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讨论。2022年,涉及会费的“三重一大”事项1次,已于9月30日提交党组会议研究。 8.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学习,按照规定审核报销费用,严格审查审核财务报销票据,处理财务事项。二是对待报废固定资产完成处置,完善《市工商联非公经济人士培训管理制度》,对具体财务支出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进行学习,确保今后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二是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对全体党员进行集体谈话,对未严肃对待组织生活会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10.选人用人有关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学习。二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要求,2022年进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分析研判和动议、事前报告、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呈报备案、任免、转正考核、建立文书档案等10个程序,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1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带头开展党风廉政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2022年,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党组成员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汇报,党组书记进行点评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班子成员将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二是调整市工商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鄂尔多斯市工商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责任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和具体工作责任人,并按完成时限推进工作落实。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廉政教育。7月8日,党组书记以“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为题为市工商联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并对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进行了专门讲授。11月3日,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坚持人民至上 践行初心使命”参观鄂尔多斯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展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党组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8月31日,党组召开集体廉政谈话,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构筑起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五是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部门及个人风险点情况进行排查问题,并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登记表》形式存档,推进“负面清单”落地见效。 12.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作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增强主动监督意识。二是按照《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2022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梳理对工商联重点监督任务,提高监督实效。三是通过实地督查、会议监督、查阅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市工商联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公务用车和党风廉政相关制度制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四是列席党组会议,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作为日常监督重点,确保监督到位,作用有效发挥。 四、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13.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上次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发现2个问题,提出了2项整改措施,目前已整改完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制定《市工商联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确保不出现此类问题。从2021年6月开始,已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14.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截至2022年8月22日,工会账户已进行会计独立核算和会计账簿登记,并对账户2021年度进行独立核算和登记。 五、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的计划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针对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市工商联党组带领全体干部职工逐条逐项进行销号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有些工作、举措需长期坚持才能见实效。下一步,我们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真正做到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工商联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各项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监委派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工商联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7-8580026;电子邮箱910302839@qq.com。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