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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调整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1 文档来源: 作者:

  鄂府发〔2024〕51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调整方案》已经市五届人大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4日 

  

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 

  远景目标纲要调整方案 

  为使《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下称《纲要》)更加符合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好地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现将清洁能源发电占全部发电比重、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两项预期性指标和《纲要》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一、关于清洁能源发电占全部发电比重和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为更好体现市情的新变化、发展的新要求、建设的新任务,进一步落实自治区“两率先两超过”要求,更加准确反映全市产业转型成绩,提振各方面加快转型发展信心,将清洁能源发电占全部发电比重调整为清洁能源发电及装机占全部发电及装机比重,清洁能源发电占全部发电目标仍设置为16%不变,清洁能源装机占全部装机比重目标设置为50%;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调整为制造业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目标设置为40%。 

  二、关于调整《纲要》部分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结合“十四五”以来世界格局变化以及我国发展阶段的转变,适时调整《纲要》内容。一是更新发展形势。从全球、全国、自治区和我市多个层面分析“十四五”下半程我市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我市攻坚克难提高发展质量的决心。二是完善指导思想。加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等内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市委提出的“三个四”工作任务,推动我市经济总量领跑全区、领跑中西部,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鄂尔多斯新篇章。三是调整重大任务。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鄂尔多斯防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链价值链水平”“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全方位融入国内国际市场”“推进社会高效能治理,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鄂尔多斯防线”等篇章中调整部分重大任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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