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调整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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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府发〔2024〕51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调整方案》已经市五届人大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4日 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 远景目标纲要调整方案 为使《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下称《纲要》)更加符合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好地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现将清洁能源发电占全部发电比重、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两项预期性指标和《纲要》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一、关于清洁能源发电占全部发电比重和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为更好体现市情的新变化、发展的新要求、建设的新任务,进一步落实自治区“两率先两超过”要求,更加准确反映全市产业转型成绩,提振各方面加快转型发展信心,将清洁能源发电占全部发电比重调整为清洁能源发电及装机占全部发电及装机比重,清洁能源发电占全部发电目标仍设置为16%不变,清洁能源装机占全部装机比重目标设置为50%;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调整为制造业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目标设置为40%。 二、关于调整《纲要》部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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