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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

发布日期:2025-05-21 17:16   来源: 责任编辑:XXXX

 

十问十答

 

 

 

Q:

人民调解的概念是什么?


人民调解,就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Q:

人民调解有哪些特点?


简便、及时、经济、亲和。

Q:

人民调解有哪些优势?


 

(一)人民调解“四不”

1.不伤和气。遇到纠纷,谁都不愿意打官司、对簿公堂,选择调解解决,通过双方妥协让步,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不伤感情。

2.不担风险。诉讼活动中,因举证不能或者其他原因会产生败诉风险,通过调解,双方选择一个都能接受的处理结果,免去了举证的麻烦,也避免诉讼风险。

3.不费时间。诉讼程序中有7日立案审查、15日答辩期、15日举证期、6个月审限等期限,如果发生二审、再审,诉讼时间不确定。选择调解,会减少期限限制,提高化解纠纷的效率。

4.不花费用。提起诉讼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但人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人民调解“三可以”

1.可以选择调解员。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信任的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主持调解或参与调解,也可以申请特邀调解组织或人员参与调解。

2.可以申请司法确认。通过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与裁判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被法院确认为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效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Q:

哪些纠纷可以在鄂尔多斯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鄂尔多斯市非公经济主体间及非公经济主体与自然人等民事主体之间民事纠纷。

Q:

鄂尔多斯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由哪些人担任?


 

鄂尔多斯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有市直属异地商会、行业商会会长、专职律师、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等28人。

Q:

人民调解员对调解不成的纠纷应如何处理?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六条,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Q:

人民调解委员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效力如何?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Q:

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应如何解决?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Q:

对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应如何处理?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Q:

对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无效的调解协议应如何处理?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Q:

鄂尔多斯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地点、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CBD-T6-802室。

联 系 人:

呼格吉呼  18686231200